各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专家开展了福建省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第1次审核,现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从2023年4月23日至25日。
【资料图】
二、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报送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电话:0591-87566707,传真:0591-87602170,邮箱:fjnj87566707@163.com,反馈意见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要对产品的审核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现产品审核有误差的,在公示期间应主动报告我处,未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被农机主管部门(含外省)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补贴产品,尚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产品若在此次公示的产品信息中,生产企业要及时主动报告,对瞒报违规问题、弄虚作假、上传不实信息等失信违规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有关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
1.福建省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第1次审核—评阅通过产品(公示稿)
2.福建省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第1次审核—评阅不通过产品(公示稿)
附件下载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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