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米
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奥会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米奥会展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境外展览服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
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计
划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
等外汇衍生产品。
金额不超过等值 3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 12 个
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
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
括:
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约风险。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
目的。
务的审批授权、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后续管理及信息隔离、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以及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
生品交易风险。
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
工具开展业务。
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
的法律风险。
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
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
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及时启动并执行。
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工作。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
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规避产品
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远期结汇等产品的套期保值
功能,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
展总额不超过等值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
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 3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米奥会展计划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 岚 金 炜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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